记者日前了解到,为帮助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,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将于7月25日启动。大学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,可到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。
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,是由政府主导、财政贴息、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、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贷款,学生和家长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为共同借款人,共同承担还款责任。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,毕业后贷款本金、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。
贷款额度为: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、高职学生)、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,不低于1000元;全日制研究生(含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,不低于1000元。贷款期限为按学制加13年、最长不超过20年。贷款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。
据了解,和往年相比,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新的变化,把“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、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”的环节改为“申请人书面承诺”。